2018安徽淮南市及相关县区民政局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遴选公告(66人)(3)
五、资格复审
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察
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行为记录。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分别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在淮南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附件: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