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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5名公告(2)

2018-09-26 10:40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 现场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的岗位(附件1)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核招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考核招聘的报名时间:2018年10 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考核招聘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3.考核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4)。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三) 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2。笔试每科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考试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进入术科测试人员名单及术科测试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00时前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术科测试

  (一) 术科测试对象

  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体育、戏剧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为术科测试。

  (二) 术科测试人选确定

  参加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体育、戏剧岗位的考生,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小于1:5的,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术科测试;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大于1:5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术科测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术科测试。

  (三) 术科测试时间

  术科测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参加术科测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 术科测试注意事项

  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篮球、足球、乒乓球、钢琴等外,其余所需的球拍、音乐光盘(U盘)、乐器、服装鞋子等,均由考生自备。

  (五)术科测试成绩公布

  术科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时前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七、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招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一)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二)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4);《长寿区2018年第三季度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5)。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招聘的岗位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17:00时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面试

  (一) 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参加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凡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本次考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3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凡面试比例达不到1:3,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11月3日-4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体育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会计岗位、考试招聘戏剧岗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2.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考试招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十、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为序择优排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本次招聘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8:00时前到长寿区委党校广场(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集中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及本《简章》的规定,对其报考范围及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因工作需要,本次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先借用到长寿区城市拆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招聘条件、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有关问题,请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40892765、40256933。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6.请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2018第三季度长寿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8年第三季度长寿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

  5.2018年第三季度长寿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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