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100人)(3)
1、工资标准:(1)特巡警大队防暴岗、直属机动大队防暴岗、重点工程治安巡防岗每月工资为27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岗每月工资为25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ncx.gov.cn/xrsj/)”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招聘的特巡警大队防暴岗、直属机动大队防暴岗、重点工程治安巡防岗未招满可长期报名,由县人社局及县公安局定期组织考试,直至招满后另行公告。
7、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咨询报考事宜),县公安局85712897(咨询工作待遇事宜)。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南昌县公安局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