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江新区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2)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和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9年1月中旬前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研究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赣江新区官网、赣江发布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因考生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的,经研究可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新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新区在编在岗人员同岗同酬,工资待遇按照新区机关绩效激励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1-87378601,87376239
监督电话:0791-87378722
附件1:赣江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赣江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