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孟州市招聘医疗卫生人员简章(76人)(5)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孟州市卫计委组织进行,考察阶段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对象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
(一)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三)报考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的考生聘用后的具体工作单位由孟州市卫计委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组织分配。
八、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和提交考察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人社部门纪检组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一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第3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有关事宜
(一)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engzho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简章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三)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100255 监督电话:0391-8195308
附件:
1.2018年孟州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孟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