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随县专项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公告(121人)(3)
③学历认证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说明。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三)审查报考资格。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规定,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2、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确定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岗位报名人数紧缺,由卫计局报请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市人社部门核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3。放宽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考岗位取消的,及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网上笔试公告及时到随县卫计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组织
(一)笔试
本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测试题》。根据岗位特点,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护理、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医学技术五类,笔试试卷分别为《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测试题》A、B、C、D、E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