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随县专项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公告(121人)(5)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最低服务期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动。
填报《随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而不予聘用的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进编手续。
七、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
2018年随县专项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