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高碑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46人)
导读:2018河北高碑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招聘46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正常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高碑店市卫计局办公室。地址:高碑店市迎宾东路202号,咨询电话:0312-2812521。笔试科目:(1)医务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2)财务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专业基础知识》,其中财务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46人,其中临床20人、护理11人、财会8人、医学影像6人、药学1人。
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年龄在18-35周岁,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18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或已新招聘且确定被录用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期间,在高碑店市政府网、高碑店电视台、“高碑店人社”微信公众平台、高碑店市卫计局“0312卫计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招比”(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将“报招比”降为2:1,再达不到该比例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将核减的岗位数增至报名人数较多且工作需要的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正常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高碑店市卫计局办公室。地址:高碑店市迎宾东路202号,咨询电话:0312-28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