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高碑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46人)(2)
3、携带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近期小2寸同版照片3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或已新招聘且确定被录用人员的,还须提供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填报《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粘贴近期小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交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在市纪委监委和人社局的监督下,由卫计局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1、笔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科目:(1)医务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2)财务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专业基础知识》,其中财务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各专业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告。
2、面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考生需回答3道题。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
(五)体检、考核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2、考核。由市卫计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考核,并做出考核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碑店市卫计局“0312卫计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且在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卫计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列差额事业编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卫计局根据各单位岗位需要,参照考生综合成绩安排工作单位。应聘者应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附件:
2018年高碑店市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