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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6名公告(2)

2018-10-15 13:59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学院通知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的名单。

  符合参加现场复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用养老保险或合同佐证)、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核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时间初定于2018年10月底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考核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其余人员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原则上为非工作日。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1、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

  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并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采取考核方式,由学院组建专业考核组进行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专业能力测试

  以专题学术报告及学术交流访谈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同时应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2)面试

  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分值100分。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拟聘人员须通过心理测试 。

  2、其他人员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分为初试和面试,具体程序如下:

  (1)初试

  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达不到1:2 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①公共科目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2天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

  ②专业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不含辅导员)应聘人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结合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3天以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按照1:5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达不到1:5比例的最低可降为1:2;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考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后进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实践动手能力水平,考试时间提前通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后2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地点。

  ③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拟聘人员须通过心理测试。

  ④面试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及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拟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成绩可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请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考生面试人成绩及总成绩(所有测试科目成绩),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博士、高级职称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成绩×40%。

  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试讲成绩、专业实践能力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40%。

  辅导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3、体检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聘用后同时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待遇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限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

  1.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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