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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8人)(3)

2018-10-16 10:54  |  南充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遴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南充市公安局(www.ncgaj.gov.cn)及南充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且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体检结论将于2018年10月29日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南充市公安局(www.ncgaj.gov.cn)及南充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布。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二)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南充市公安局(www.ncgaj.gov.cn)及南充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遴选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17-2800630)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南充市公安局纪检组(0817-2801305)

  附件1:遴选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附件2:转任人民警察条件

  附件3:南充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体育锻炼达标测试项目和测试标准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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