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8人)(3)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遴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南充市公安局(www.ncgaj.gov.cn)及南充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且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体检结论将于2018年10月29日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南充市公安局(www.ncgaj.gov.cn)及南充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布。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二)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南充市公安局(www.ncgaj.gov.cn)及南充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遴选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17-2800630)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南充市公安局纪检组(0817-2801305)
附件1:遴选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附件2:转任人民警察条件
附件4:体育锻炼达标测试项目和测试标准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