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宣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3人)(3)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时间见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通知,地点在宣城市民政局办公室(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907室)。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依据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
4.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参加,并提供以下资料:准考证、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报名时同底的1寸照4张、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递补办法。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面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打分办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场设7名考官(从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监督人员1名(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选派人员组成)。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得分合计后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成绩合成及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三日内,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宣城市民政局会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