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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灵武市纪委监委选调机关人员公告(9人)(2)

2018-10-17 17:55  |  灵武党建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灵武电视台、灵武市党建网(http://www.nxlwdj.gov.cn/)、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lw.gov.cn/)、灵武市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廉政灵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灵武市纪委监委办公室312室报名(灵武市灵州大道4号纪委监委办公楼)。报名咨询电话:0951-4021174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确定初步人选

  采取资历量化和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1.资历量化(40%):根据《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百分制)。对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官小组,考官数为7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即总成绩=资历量化总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比例1:1.5确定初步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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