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宁夏灵武市纪委监委选调机关人员公告(9人)(3)

2018宁夏灵武市纪委监委选调机关人员公告(9人)(3)

2018-10-17 17:55  |  灵武党建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束后,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召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

  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选调人选中再次进行筛选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转任人员先到市纪委监委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市编办按组织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评价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出具该人员跟班试用情况的组织鉴定,客观反映其现实表现。

  四、组织领导

  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1-4021174(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邮箱:zglwsjw@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51-12388 4030403(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附件:

  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

  中共灵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灵武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