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61人)
导读:2018下半年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61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3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6日18:00前,①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财务岗、会计岗除外):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为:《生理学》、《解剖学》。②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卫生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会计岗):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永川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61名,其他事业单位3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指标及要求详见《永川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永川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招聘岗位涉及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