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江苏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64人)
导读:2018下半年江苏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64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3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不含休息日),现场报名地点:兴化市卫计委人事科(兴化市昭阳路3号,卫计委南二楼)。网上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sj3235294@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名称。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精神,经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兴化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0个,计划招聘64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8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 5日至2000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具有卫生高级职称(不含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