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5)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及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九、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359-2660832
监督电话:运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 0359-2660966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18山西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18山西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