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綦江区赴高校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简章(105人)(3)
(二)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获奖等情况,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推荐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1.报考教师和医生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区卫计委所属医院财务会计和行政管理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现场招聘小组于报名当天在各报名点组织实施。
(1)报考区教委所属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师素养和基本功、适岗能力,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数均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2)报考区卫计委所属医生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病例分析、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数均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2.考试考核招聘成绩计算方式
(1)教师和医生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区卫计委所属医院财务会计和行政管理岗位考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3.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几个报名点汇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等相关事宜于每一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每一考点表现特别优秀人员可现场签约,“特别优秀”是指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均达85分以上。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及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所有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区教委所属学校的各签约人员于2018年11月26日内到区教委(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55号底楼,联系电话:023-85880865)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区卫计委所属医院的各签约人员于2018年11月26日内到区卫计委(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39号区卫计委三楼党群政工科,联系电话:023-85895013)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