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晋江市赴省外高校招聘公立学校教师125名公告
导读:2019年福建省晋江市赴省外高校招聘公立学校教师12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1月15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点击链接加入群聊【教师招聘(编制)考试2群】更多教师招聘信息等你来~
晋江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户籍人口114.71万,外来人口130万,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在全国第5位,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第3位,综合经济实力位居福建省县域首位,是历史名城、著名侨乡、经济强市和品质城市。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省外高校举办专场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9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博士研究生、福建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试合格后不占用招聘岗位职数,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以及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招聘所需类别或专业的二级学科的,可以具有的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博士研究生可不限制专业,按个人就业意向报考。
5.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其中,报考中学及职业教育岗位的必须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
7.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除外)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