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晋江市赴省外高校招聘公立学校教师125名公告(2)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公立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公立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公立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第一批招聘)
1.北京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学十六楼南侧学生就业与创业中心140室。
2.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8年11月22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室。
3.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8年11月26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8:30-11:30。
(2)报名地点:就业处A109室。
根据招聘情况及网络预报名情况,视情况组织赴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限定岗位代码32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等高校进行招聘。
博士研究生报名不限时间,可到高校现场报名,也可到晋江市教育局报名。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报到证保管单位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并明确系原件复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由晋江市教育局统一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原件。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1)北京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19日下午14:30。
(2)华东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30。
(3)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1.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华东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华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根据各岗位类别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的面试考场平均分。
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其中,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福建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为签约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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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19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doc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