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宿州市中共砀山县纪委、县监察委选调公务员公告(10人)(2)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砀山县政务中心八楼827室(联系电话:0557-8095332)。
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到砀山县政务中心八楼827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需达到3:1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考人数。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由县纪委、县监察委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缺额情况,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对象,由县纪委、县监察委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2018安徽宿州市砀山县纪委、县监察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砀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砀山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