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开封市祥符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4)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6.体检结果及时在祥符区公安局大门口公布。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治考察工作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1.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在祥符区公安局大门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1.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全封闭体能训练、岗前培训与试用考核,不适应者将及时予以淘汰;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祥符区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2.被录取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考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本招聘简章在开封祥符网(http://www.xiangfu.gov.cn/)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由祥符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