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沁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7人)(4)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五年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不得流动(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5-7832356(沁源县人社局办公室)
0355-7839616(沁源县人社局干部管理股)
监督电话: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由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准考证发放、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均通过沁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查询。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公开招聘各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沁源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
2、《沁源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