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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8人)

2018-11-26 13:36  |  裕安区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8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地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六安市龙河路区政府西200米)门卫室隔壁接待室,笔试内容:公安工作常识、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12月初,咨询电话:0564-3931821、3236216;监督电话:0564- 3301669。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全区社会治安工作需要,需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经批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计划68名(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裕安区、金安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在以上“三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2000年11月30日至198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6、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退伍士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

  5、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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