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上犹县选任人民陪审员75人公告
导读:2018年江西上犹县选任人民陪审员7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与审判活动,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审判工作实际,经提请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同意上犹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人数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共75名。其中:(一)由上犹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60名。(二)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人选15名。
三、选任程序
(一)随机抽选
1.上犹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本县常住居民年龄在28至65周岁且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数据库。
2.上犹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资格审查主要采取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进行考察、了解,征求意见可采取走访面谈或电话回访的方式。根据选任要求,本次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不得少于375名。
3.上犹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有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再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60名。
(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本人申请或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表格填写后请发至电子邮箱295178201@qq.com,纸质版送至上犹县司法局基层股。联系人:骆春香,联系电话:15970992968。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包括身份、政治面貌、专业知识、职业状况、身体条件、现实表现等;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及电子版。
4.上犹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对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将从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人选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