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25人)(3)
六、考察
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时间:待定(将在广州金盾网公布)。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拟招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金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前自动放弃和聘用后未按时报到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工资待遇参照广州市规定的改革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合同制编外人员)标准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其它
咨询电话:8311376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电话:831137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