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赴医学类高校招聘毕业生公告(81人)(3)
福清市卫计局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拟聘的高层次卫技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九、相关待遇和责任
本次校园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所享受的待遇和应承担的责任,按照《福清市卫计系统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融政综〔2017〕320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两金”按相关标准缴交),同时将相当于单位负担的职业年金部分直接补助给个人;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引进人才按照《福清市卫计系统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2.新引进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为15年以上(含15年),引进后前5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给予66万元的购房补贴,可按4600元/㎡的优惠价格购置120㎡人才公寓,若人才公寓面积超出120㎡,超面积部分则按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补差价。
3、新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为15年以上(含15年),引进后前5年给予6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给予78万元的购房补贴,可按4600元/㎡的优惠价格购置140㎡人才公寓,若人才公寓面积超出140㎡,超面积部分则按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补差价。
4.提供科研经费启动资金。为所在医院申报省级课题立项成功的,给予科研经费启动资金补助50万元;为所在医院申报地市级课题立项成功的,给予科研经费启动资金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按相关管理办法予以管理和使用。
5.引进人才可在我市落户,其直系家属户口可随迁。
6.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在我市安排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
7.引进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市市属公办学校、幼儿园择校一次,或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入学。
(二)相关责任
1.对本次招聘的人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要求服务期至少为15年。
2.本次招聘的人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按照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十、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由福清市卫计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派驻福清市卫计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591-85220019;监督电话:0591- 81560381、0591-85235531。
附件:
2019福建福清市卫计局赴校园招聘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