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赣州信丰招聘高中、城区初中教师75名公告(2)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返还,上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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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就业推荐表)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明)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3.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相关规定确定预录人员后由信丰县教育局代县政府当场与其签约。
六、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8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赣南师大黄金校区体育馆(展位1-2号)
3.高中面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下午2:30始
初中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晚上6:30
初中面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上午9:30
笔试、面试地点:赣南师大黄金校区第十教学楼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八、其他
1.体检。预录对象入编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预录对象经体检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录用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9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本次聘用的城区初中教师自聘用之日起五年内须到边远或最边远乡镇支教一年,人事关系不变。
4.政策待遇。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经县政府审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省定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工作补贴和住房补贴政策待遇。工作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住房补贴标准为:每月额外享受县政府住房补贴500元/月。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97-3339466 )
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