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铜陵市义安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公告(15人)
为强化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
共15个。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3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步骤
采取组织选调和公开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选调。组织选调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商超编单位党委(党组)直接确定人选。
(二)公开选调。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经组织考察择优确定人选。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为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④2015年1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⑥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报名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在义安先锋网、义安区政府网站、义安区纪检监察网下载并填写《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参考《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件2),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1张(附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