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39人)
导读:2018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公告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7:00。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7:0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至17:00。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时间:2018年12月27日,查询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满足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区卫生计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宁河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9名,将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为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