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3)
6、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因工作能力和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严重缺失等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微信号:hgrenshe)、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古大队公示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区人社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和交警大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兰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grenshe)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平台,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 区公安分局 0931-5103309
区人社局 0931-6255528
监督电话:纪委、监委 0931-6211633
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