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方案(六)(18人)(2)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1.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参照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办理录用手续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录聘后,福利待遇按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62099352
E-mail:fjfsrlzyk@126.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62099393 。
附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