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3名)
导读:2018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学院、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山西省价格研究所、山西省价格监测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还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