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黑河嫩江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2)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附件1)。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在校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二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2018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15:00(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1号窗口。
3、联系人:马海望、秦绪伟。
4、联系电话:7612021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嫩江先锋网(https://njxfw.gov.cn/)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根据岗位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笔试内容。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不分专业,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嫩
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嫩江先锋网(https://njxfw.gov.cn/)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嫩江先锋网(https://njxfw.gov.cn/)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2018年嫩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2018年嫩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嫩江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毕业生需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且档案转回当地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本方案由2018年嫩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嫩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嫩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附件3:2018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