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南昌市东新乡招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公告(10人)(3)
5.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胜任岗位必备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4.成绩合成: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6.面试结束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的,优先录用,但录用人数不超过实际录用总人数的50%,其他人员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足招聘计划数(末位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的入围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或房产证原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
(5)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7)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党员证明及其他)等原件。
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后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自动放弃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将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3.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缺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六)政审及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社局网与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管理
村级监察联络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东新乡党委颁发聘任书;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村级监察联络员聘期5年,原则上在同一行政村内只能聘用一次。
四、工资待遇
村级监察联络员享受村正职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791-83805160、83808921、86691206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91-85778068
本公告由东新乡村社级监察联络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东新乡村社级监察联络员招聘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