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半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考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07人)
导读:2018年半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考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107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5日12:00止。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6日12:00止。笔试科目:医学类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充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107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港澳居民参加公开招聘时所涉及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按规定认定,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及考聘单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8年 12月17 日)。
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职的证明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