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招聘19人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招聘19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7日14: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锦溪镇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分类参考《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具备《锦溪镇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未满18周岁人员;(2)现役军人;(3)在读普通高校生;(4)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7)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8)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7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8日14:00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8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政策:
(1)加分内容:列为我市精准帮扶家庭子女的加5分;
加分项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2)加分项申报: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29日9:00-15: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者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建议及早报名,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必须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特别注意:
①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②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③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务必真实、清晰;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