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招聘19人公告(3)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由镇党委决定是否递补。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人员一经录取,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签定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则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录用资格
4、待遇:按镇部门站所编外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225179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23114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
十二、本《简章》由锦溪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锦溪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