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襄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三批次)(148人)(3)
(六)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专业科目考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明确的优先人员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平安襄阳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市人社局进行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iangyang.gov.cn)、平安襄阳网(http://gaj.xiangyang. gov.cn)。其中,平安襄阳网为发布体能测评、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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