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盐城市盐都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4人)(2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将在盐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yandu.gov.cn/Front_wsj/)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笔试分数,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卫计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考生须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入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由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及履职等基本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委负责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盐都区卫计委网站及盐都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2019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报考对学历(学位)要求岗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第3和第11派驻组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第3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25005,区纪委第11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25169。
咨询电话:区卫计委0515-88401393,区人社局0515-88426131。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2019年盐都区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计委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