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吴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2)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需要提交本人放弃申明。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果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981831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吴江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工作者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