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江门市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进校园招聘公告(60人)
导读:2019广东江门市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进校园招聘60人,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现场报名(名额限每个专业类别30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8:00-12:00;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教学楼A栋A2-2教室。笔试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15:45进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 教学楼A栋,具体试室在准考证标注),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约占60%、专业类知识约占40%)。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其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定于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进校园招聘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进行,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类(含麻醉、影像专业)、公共卫生类、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含2018年及之前已办理暂缓就业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符合或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学生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
4.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