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江门市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进校园招聘公告(60人)(3)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15:45进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 教学楼A栋,具体试室在准考证标注),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约占60%、专业类知识约占40%)。笔试时间为45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各专业类别的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第二天晚上在报名点现场张贴和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者。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20日-1月21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教学楼A栋,具体时间和试室在笔试成绩公告上同时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
3.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接受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应聘者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拟聘人选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确定就业意向
2019年1月21日下午14:30-17:00,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的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单位当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 教学楼A栋A2-2教室)
(五)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该场次考试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聘用
体检工作在拟招聘对象取得毕业证后由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将名单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报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后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的,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所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进入递补聘用程序。
六、咨询和监督
(一)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933106,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0-8938855。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8855。
附件: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