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137人)(2)
2.由区卫健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9年1月7日9:00~1月13日18:00。进入面试前,区卫健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9年1月7日9:00~2019年1月13日18: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月14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1月16日9:00~1月18日1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5.资格复核。报考者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月18日8:30~15:30到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专业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予以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方法,设3题,答题时间为12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4分钟。
2.面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
3.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
4.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线7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取五位面试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余下三位面试评委的平均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签订协议人选: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2.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人选当场与报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因故自行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资格的,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以签订协议的应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考察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综合方面情况。
3.签订协议的应聘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2019届毕业生相关证件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取得),到长乐区卫健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予以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