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市第一医院招聘编内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通告(56人)(2)
二、招聘对象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1:《泉州市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报名简表(附件2-点击下载)及报名登记表(附件3-点击下载)发送至邮箱261629652@qq.com。
现场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专业方向证明、英语证书、就业协议书(只需交原件)、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岗位
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博士学历人员学位证书认定截止时间可申请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时间由医院确认,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通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与审查
(一)从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泉州市第一医院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必须事先向泉州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提出书
面申请,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审查。审查阶段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四)在办理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因故退出、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泉州市第一医院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审查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个人,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泉州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95-22277003)咨询。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9年1月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报考人员报考最高年龄要求35岁的岗位,是指1984年1月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77714。
未尽事宜由泉州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277003。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