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南昌红角洲管理处招聘10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的入围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非南昌市市区户籍需另提供社区居住证明);
(4)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
(5)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7)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党员证明及其他等)原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后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自动放弃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将按岗位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3.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
1.报名、考核(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社局网与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
社区监察联络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红角洲管理处党委颁发聘任书;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监察联络员任期一届,与社区“两委”干部任期相同,在同一社区只能聘用一次。
四、工资待遇
社区监察联络员享受所在社区正职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791-83805160、83808921、86691206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6365695 (红角洲管理处纪委)
监督电话:
0791-86365689(红角洲管理处党政办)
本公告由红角洲管理处社区监察联络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