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于田县招聘教师300名公告
导读:2019年新疆于田县招聘教师30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于田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根据地委、行署教育工作会议的安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88名;小学教师134名;初中教师78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外各省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内地全日制应往届普通大中专师范类院校高校毕业生;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普通话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4.性别、民族不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报到时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健康证明(肾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等);
6.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无宗教信仰,热爱教育事业的人员;
7.报名、报到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三)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中专必须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
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五)普通话要求
报考语文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 2018年12月前于田自主招聘教师或已解聘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过法律制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标准
扣除“五险一金”后,研究生学历每月实发工资4780元左右,本科学历每月实发工资4650元左右,大专学历4600元左右,中专学历45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