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197人)
导读:2018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97人,招聘信息公布时间:3月;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月;录用结果公示时间:6月上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间:6月下旬。招聘大学业生正式上岗和起薪时间:9月1日。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实施2018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为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2018年,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197人。
(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招聘单位范围为全省政府举办有离岗大学生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签约、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医学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制定需求计划
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根据各地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离岗情况,结合乡镇卫生院空编情况,制定各地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需求计划,并下达给相关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社局,由其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在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三)组织公开招聘
根据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省内报名人员须到拟聘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报名,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鼓励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报考当地的招聘岗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格检查,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