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聘简章(45人)(3)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二医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二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851-84845437(市二医监察室)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4813747(市二医招聘办公室)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二医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二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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