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编外人员招考公告(228人)(2)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面试和实操考试,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实操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面试
(1)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方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2. 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由相关招聘科室(医技药或行政类)或护理部(护理类)组织。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入职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我院人力资源科报销。报考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考体检工作。
2.体检标准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
(五)资格审查
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从(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以及学历证、学位证的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学历证、学位证的认证报告的将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为国家承认的。被录用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信息、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资格审查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在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四、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1.录用人员纳入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薪酬待遇按医院的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年假。
五、招考纪律
1.本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2.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所有报考者均不符合招考岗位要求,本单位可不确定人选。
3.如公告中的岗位已招满,则该岗位停止招聘。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
联 系 人:周惠珏
联系电话:020-39152458
E-MAIL:hospitalhr@163.com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2月13日